由广东图书馆学会、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深圳南山图书馆主办,梅州市剑英图书馆、蕉岭县图书馆承办的“全民阅读·粤图博览——《公共图书馆法》宣传展”,于2018年11月23日至30日在蕉岭县图书馆一楼大厅举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以下简称《公共图书馆法》)于2017年11月4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同日,习近平主席签署第七十九号主席令,公布这部法律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公共图书馆法》是我国第一部图书馆专门法,对于加强公共图书馆管理,推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较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具有深远意义。
《公共图书馆法》明确了公共图书馆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强化了政府保障和政府责任,在设施建设、服务运行、数字化、社会化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本次展览旨在广泛宣传贯彻《公共图书馆法》,通过17块展板对《公共图书馆法》的6章55项条文进行了八个方面的解读,进一步提升该法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有力促进全民阅读,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获得感。
此次展览吸引了众多读者前来参观。参观过程中,读者们不时在展板前驻足停留,仔细体会每一条图书馆法则所诠释的内涵。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了解了《公共图书馆法》的主要内容,知晓了公共图书馆在设立、运行、服务等方面的法律条款,也明确了读者的权利和义务。大家一致认为,《公共图书馆法》的实施体现了我国对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重视,将对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次展览将于本月30日结束。
文字:李金霞
摄影:林 婷
校对:李 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