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公共图书馆借阅和积分管理规则
一、用户可在梅州市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内任一成员馆(市、县各级公共图书馆及分馆等)办理读者证,注册成功后可使用通借通还服务,即可借阅梅州市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内任一成员馆纳入通借通还的文献。
二、古籍、地方文献、音像资料等未纳入通借通还的文献,只能在文献所在馆藏地点查阅。
三、每证享有初始积分100分,可外借图书10册。读者积分按规则增加、减少,不同积分值对应不同的可借纸质图书册数。
积分值/人群类型 | 可借纸质 图书册数 | 备注 |
80以下 | 6 | 借期30天 续借1次30天(可续借2次)最长借期90天 |
81-150 | 10 | |
150以上 | 15 | |
守信激励对象 | 30 | 根据《梅州市“信易+阅”工作实施方案》,守信激励对象包括:A级纳税人、抗疫先进人物、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慈善人物,以及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 |
四、积分增加
1.借阅纸质图书:每借1册可获得1分,每天借阅可获得的积分上限为12分,每月(自然月,下同)借阅可获得的积分上限为 60分。
2.参加图书馆志愿服务活动:单次志愿服务每1小时可获得2分,每月志愿服务可获得的积分上限为60分。参加志愿服务时长根据i志愿平台规则认定。
五、积分减少
1.图书超期:超期每册扣减2分(含借阅时获得的1分)。
2.图书一般污损:每册扣减5分,读者须到图书产权所属馆按制度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相应的赔偿金。
3.图书严重污损或者遗失:每册扣减10分,读者须到图书产权所属馆按制度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相应的赔偿金。
六、读者证冻结与解冻
1.读者证冻结:图书超期或者图书污损的读者证将被暂停借阅权限。
2.读者证解冻:归还全部超期图书后,读者证借阅权限恢复;图书污损被冻结的读者证,按照规定赔偿后可恢复借阅权限。
七、积分查询和图书续借
1.积分查询:关注蕉岭县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常用服务→微服务大厅→绑定读者证(输入读者证账号和密码,密码为身份证的出生年月日,如20080808)→积分查询。
2.图书续借:读者可使用任一成员馆的自助借还机或通过“微服务大厅”续借图书。“微服务大厅”续借图书方式:关注蕉岭县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常用服务→微服务大厅→图书续借。读者证冻结状态下不可续借。
八、本规则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